陈京春,教授,博士,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中国犯罪学协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法社会学。代表作有:《刑事和解制度研究:以刑事实体法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14年);《抽象危险犯的概念诠释和风险防控》(《法律科学》2014年第3期);《刑事和解与死刑适用》(《人民司法》2008年第5期),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刑事一体化理论。主持完成西安市社科项目《和谐语境下的西安市刑事和解制度研究》;2009年至今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刑事诉讼视野下的刑法建构》和陕西省教改项目《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研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北地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研究》、教育部项目《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研究》和中日合作项目《有组织犯罪研究》的调研和写作工作。2010年被评为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