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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臾不可离的命根子

发布日期:2021-09-10 14:39:27         浏览次数:1137         来源:解放军报

坚持党指挥枪、建设自己的人民军队,是党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得出的颠扑不破的真理。一部波澜壮阔的军史,就是一部把听党话跟党走融入血脉、固化成魂的历史。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结论是怎么得来的

我们党在初创时期,对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重要性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1924年至1927年,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这时,共产党人在国民革命军中积极进行政治工作,并直接掌握了一部分像叶挺独立团这样的武装力量,但是党的主要领导人放弃了革命领导权,尤其是军事指挥权,使得党在国民党反动派背叛革命时完全处于被动地位。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以“清党”为名大规模搜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7月15日,武汉国民党政府宣布“分共”,汪精卫叫嚣“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从1927年3月到1928年上半年,31万多手无寸铁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惨遭屠杀,白色恐怖笼罩中国大地。

在中国革命处于命悬一线的紧要关头,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汉口召开紧急会议。会上,毛泽东同志鲜明提出“以后要非常注意军事。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这一论断,深刻汲取了大革命失败血的教训,反映了对中国革命特点和斗争方式的清醒把握。从此,中国共产党人坚定地认识到,没有革命的武装就无法战胜武装的反革命,就不能完成中国革命的艰巨任务。

从血泊中站起来的共产党人,高举起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旗帜,先后组织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等一系列武装起义,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端,开启了中国革命新纪元。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凭空产生的,不是哪个人头脑中固有的,而是以鲜血为代价换来的、历经艰辛探索得来的。

党指挥枪的原则是如何一步步确立起来的

南昌起义时,成立了以周恩来同志为书记的中共中央前敌委员会,提出“党的组织是一切组织的根源”“党的作用高于一切”,在我军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党在部队中的最高领导地位。秋收起义时,成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书记的党的前敌委员会,首次打出了工农革命军的旗帜,并制定了5项起义纲领。广州起义等武装斗争,也都坚持了党对起义部队领导的原则。这些都是我们党在领导武装斗争中对党指挥枪的初步探索,在随后的建军实践中,三湾改编和古田会议成为两个标志性的历史节点。

三湾,原本是江西永新县境内一个普通的小山村,却因为一次历史性改编而闻名于世。秋收起义部队攻占长沙计划受挫后转兵南下,转移到三湾时,原本5000余人的队伍,只剩下不足千人。当时,党的组织主要建在团级以上单位,组织不健全,无法切实掌握部队。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同志在三湾村头的大枫树下,宣布进行整顿和改编,在部队中健全党的组织,把支部建在连上,使党的领导延伸到了最基层、最前沿,直达每一个士兵。支部建在连上,部队就有了灵魂。毛泽东同志在总结井冈山斗争经验时说,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

1929年12月,根据“中央九月来信”,红四军在古田召开第九次党代会,纠正和肃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通过了毛泽东同志主持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建军原则,确立了军队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制度,提出了解决把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军队建设成为无产阶级性质的新型人民军队这个根本性问题的原则方向。从此,红军的面貌焕然一新,新型人民军队由此定型。

南昌起义、三湾改编、古田会议,三个重大历史事件,见证了确立党指挥枪的光辉历程。用进步的政治精神贯注,使我军有了牢不可破的政治灵魂;用先进的组织体系凝聚,使我军有了生生不息的强大力量;用严格的政治训练整肃,使我军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为我们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建设和掌握军队提供了可靠保障。

为什么说党指挥枪的原则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斗争中巩固完善的

1960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南海会见斯诺。当斯诺问起 “你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刻是什么时候”,毛泽东同志回答:“那是在1935年的长征途中,在草地与张国焘之间的斗争。”这场斗争,实质上是“党指挥枪”和“枪指挥党”的斗争。毛泽东同志在总结这段历史教训时指出,共产党员不争个人的兵权,“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

1937年8月,红军主力奉命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因受国民党干涉,改编后的部队一度取消了政治委员制度,将政治部改为政训处。我们党内也出现了“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右倾错误观点,甚至有个别人以接受国民党委任做官为荣。对此,毛泽东同志始终强调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防止在兵权问题上患幼稚病。我们党通过在八路军成立中央军委前方军分会、在新四军成立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以及恢复政治委员制和政治机关制等一系列举措,纠正了党内的错误倾向,保证了党对八路军、新四军的绝对领导。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在所谓“政令军令统一”的借口下,执意要共产党“交出解放区”“交出军队”“放弃地盘”。在中国面临两种前途、两种命运决战的历史背景下,我们党坚持“人民的武装,一支枪、一粒子弹,都要保存,不能交出去”“这是我们确定不变的原则”,顶住了国民党反动派的欺骗和威胁。随着解放战争的发展,针对党内军内存在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和地方主义、游击主义倾向,为加强党中央对各野战军、各地方武装的集中统一指挥,建立了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党中央、中央军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同时恢复和健全了军队中的党委制。这些主张和举措,使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使人民军队形成了“全体指战员在共产党领导之下的坚强的团结”,为夺取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奠定了牢固根基。

为什么要把党指挥枪的原则上升为国家基本军事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将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纳入国家体制,建立起与我国国体、政体相适应的基本军事制度?如何使人民军队始终服从于党的执政任务、成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我们党在治党治国治军的实践中进行了不懈探索,从制度层面给出了执政领军的“中国答案”。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了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政治制度,同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这就明确了军队在国家体制中的地位作用和国家的军事领导体制。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担负整个军事工作的领导。毛泽东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同时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体现了党领导军队与国家领导军队的高度统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继建立,要求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与之相配套相协调。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在国家的中央军委成立以后,党的中央军委仍然作为党中央的军事领导机关直接领导军队,党的中央军委和国家的中央军委实际上是一个机构,组成人员和对军队的领导职能完全一致。这进一步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实现了党领导军队和国家领导军队的有机统一,表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成为我国基本军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也要跟上时代步伐不断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方略,并把“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写入党章,实现了党规国法的有机衔接,为党牢牢掌握军队提供了坚实法理依据。2019年11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党指挥枪”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显著优势之一,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项根本制度,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体现了我们党以强军支撑强国的战略考量和军事制度自信。